交通运输部网站6月17日消息,交通运输部近日印发了《关于新时代加强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规划建设的意见》。
《意见》提出,加快建设国家港口枢纽体系,全面攻坚国家高等级航道,打通内河航运堵点卡点,实施内河水运体系联通工程,着力推进一体化发展,高质量构建现代化的港口与航道体系,全面推动全国规划落地实施。
加快打造世界级港口群
《意见》提出,强化新时代水运战略研究和规划工作,加强重大战略性问题研究。深入推进水运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国家高等级航道建设重点技术、港口岸线资源科学利用有效保护政策以及长江口、珠江口储备港址和长三角水网地区江(河)海联运通道规划等问题研究。
《意见》指出,要推进多层级的国家港口枢纽体系建设,加快打造世界级港口群,持续提升国际枢纽港发展能级,做强主要港口枢纽功能,强化重点货类运输系统专业化码头保障能力。
在打造世界级港口群方面,《意见》提出,要聚焦国家区域战略发展要求,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完善区域物流体系,支持港航企业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网络,协同推进区域港口集群化、一体化发展。
在环渤海地区,加强区域协同。推动津冀、山东、辽宁沿海港口群优化布局和共同发展,加强津冀锚地共建共管共用,打造世界级港口群。
在长三角地区,以上海港、宁波舟山港为龙头,统筹沿江沿海,完善重点货类运输系统布局,优化区域港口、航道、锚地建设管理,推动港航贸一体化发展,共建辐射全球的航运枢纽。
在粤港澳大湾区,巩固提升香港国际航运中心地位,增强广州、深圳国际航运服务功能,统筹联动西江、北江、东江等国家高等级航道,提升世界级港口群能级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发展东南沿海、环北部湾港口群,加快培育长江中游、长江上游港口群。
针对做强主要港口枢纽功能,《意见》要求,充分发挥主要港口在外贸和大宗物资运输中的骨干作用,强化综合枢纽功能。坚持有序有度、适度超前原则,充分挖掘存量设施能力,优化增量设施供给。利用港口物流、贸易流和资金流的汇聚优势,建设大宗商品交易、物流金融等平台,拓展商贸服务功能,延伸产业链和贸易链。
《意见》还要求强化重点货类运输系统码头有效供给,提升对国家经济运行和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保障能力。稳步推进大连、天津、青岛、上海、宁波舟山、苏州、厦门、深圳、广州、北部湾、洋浦等港口重要集装箱港区建设,提高集装箱干线港国际连通度和枢纽功能。有序建设LNG码头,提升粮食码头中转仓储能力,推动商品汽车滚装码头建设。
优先打通省际国家高等级航道堵点卡点
在加快国家高等级航道规划建设方面,《意见》强调,充分发挥干线航道主通道作用,全面提升长三角、珠三角水网航道畅通水平,优先打通省际国家高等级航道堵点卡点,着力攻坚支流航道未达标航段建设。
《意见》要求优化主干线大通道,有序推进长江干线、西江航运干线、京杭运河、淮河干流等干线航道扩能升级,构建横贯东西、辐射南北的水运主通道。长江干线,重点提升上游等级、打通中游瓶颈、优化下游通道,加快推进三峡水运新通道前期工作和建设,合理开发利用长江口航道。西江航运干线,重点加快一级航道上延至南宁,稳步推进船闸扩能,优化出海航道通航条件。京杭运河、淮河干流,重点推动船闸扩能和航道整治工程。
优先打通省际国家高等级航道堵点卡点。《意见》按照“标准衔接、时序协同”的原则,落实省际国家高等级航道瓶颈段建设推进方案,针对突出问题,推动建立部委指导、省际共建的推进机制,切实打通堵点卡点。
《意见》还提出,加快发展多式联运。以铁水联运、江(河)海联运为重点,强化运输组织、信息共享、规则衔接,大力发展以“一单制”“一箱制”为重要载体的多式联运体系。引导和鼓励港航企业发展高品质、专业化、全链条定制物流服务,积极发展全程物流、供应链管理,发展冷链、商品汽车、化工等专业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