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回购条款已触发,回购义务人未能及时回购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创投”)股权,深创投拟对回购义务人发起诉讼,正在采购多项股权回购诉讼法律服务。
回购条款在当下的股权投资市场中十分普遍,是投资人的退出机制之一。所谓回购,一般是指在特定情形下,由目标公司及/或其股东等以一定价格回购投资人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而在股权投资中,触发回购的情况通常包括业绩对赌失败、上市承诺未实现、违反披露和附随义务、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其他特殊约定等。
界面新闻记者查询深创投的招投标信息发现,从2023年至2024年7月24日,深创投进行的股权回购诉讼法律服务采购多达41起,其中2023年25起,2024年16起。至于触发回购条款的主要原因,仅以2024年披露的信息来看,有将近一半是因为被投公司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实现上市,其他原因则包括业绩对赌失败等。
比如,在项目名为“2024/SS/030诉讼法律服务采购”的概况中,深创投称:“我方于2020年12月月向ZTZB公司投资6000万元。目前该项目已触发回购,企业现金流异常紧张,与投资人的业绩对赌全面触发,我方与实控人多次沟通回购事宜尚未达成一致,拟通过诉讼保障我方权益。”
在项目名为“2024/SS/026诉讼法律服务采购”的概况中,深创投称:“2019年,我方向GDKJ公司投资20000万元。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若公司未能于我方投资后四年内实现上市,则由回购义务人回购我方股权。截至目前,回购条款已触发。我方拟通过司法途径保障我方权益。”
“深创投背后是国资,它首要还是求稳,投资属性其实没那么强,这意味着它投资时会更加谨慎,尽量把风险降低,所以它跟企业签对赌,要求回购,这些都很正常,特别是在近几年大环境不好的情况下。”深圳股权投资从业者吴涵向界面新闻记者说。
“其实现在不仅仅是深创投,很多市场化的投资机构背后拿的其实也是政府的钱,在给地方政府干招商引资的活,这其实跟风险投资的初衷有些背离。”吴涵说。
深创投暂未回应界面新闻的置评请求。
在中国,深创投堪称本土创投的一个缩影。
1998年,深圳市政府在筹备“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过程中,意识到资本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重要作用,于是借宏观层面的政策利好和产业升级的市场需要,国资背景的深创投应运而生。
1999年,深创投成立,由此掀开了中国本土创投的历史帷幕。
一位资深创投圈人士曾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从成绩、规模来看,深创投是中国创投界是当之无愧的领军机构。2016年至2023年,在清科中国创业投资机构年度评选中,深创投均为本土创投机构第一名。
公开资料显示,深创投已发展成为以创业投资为核心的综合性投资集团,现注册资本100亿元,管理各类资金总规模约4803亿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深创投已投资创投项目1822个(企业1519家),累计投资金额约1084亿元,已退出599家投资企业(含IPO)。其中,268家投资企业分别在全球17个资本市场上市(不含新三板)。
(应受访者要求,吴涵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