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只基金紧急修改合同终止条款 持有人大会条款卷土重来

发布时间: 2024-08-02

每经记者 李娜每经编辑 肖芮冬

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发现,7月以来,共有18只基金宣布召开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的内容均为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而修改内容也出奇一致,就是将原有的自动清盘条款删除,早先被嫌弃的“基金清盘需召开持有人大会”等条款又重返合同。

基金终止运行的合同条款又从简单变为了复杂,这是为什么呢?

深圳某基金公司营销人士告诉记者,现在大家基本都这么做,也是为了那些未来有做大可能性的品种,有出于产品线的考虑。

某大型基金公司的投研人士则指出,修改基金合同,取消自动清盘条款,从而为保住那些具有长期生命力,但短期规模受限的战略产品。

Choice数据显示,2024年前7个月共有232只基金(A、C份额分开计算)清盘。

合同修改方向出奇一致

Wind数据显示,截至7月31日,共有57只基金在7月召开了持有人大会。这就相当于在7月的23个工作日里,每日至少有超过两只基金在开持有人大会。而上一次的高峰则是出现在2022年8月,当月召开持有人大会的基金数量超过了60只。如果从会议登记起始日来看,7月12日和7月15日则是高峰期,均有6只基金选择召开持有人大会。

值得注意的是,除去常见的持续运作、终止基金合同、调低费率等常见议案,7月共有18只基金发布了基金合同终止条款议案,占当月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总数的三成。而修改的方向也出奇一致,即将原有的自动清盘条款删除,新增了6个月内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条款。

天弘中证1000增强策略ETF发布公告,以7月1日为权益登记日,7月3日为持有人大会的起始投票日。审议的修改合同终止条款就包括《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由原表述“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应当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为“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7月26日,南方中证全指计算机ETF发布公告,将于当日开启持有人大会,审核的也是修改基金合同中类似条款。而南方竞争优势也宣布于当日召开持有人大会审核基金合同终止条款的议案。

此外,民生加银恒裕基金、中银永利半年定开债、鑫元全利一年定开等多只基金也都宣布了修改基金合同条款。

ETF占比最多总计11只

那么,上述18只修改合同终止条款的基金又有哪些共同特征?

从成立时间来看,共有15只基金都是2020年后成立的。“最年轻”的南方上证科创板芯片ETF,成立于2024年4月15日。截至二季度末,该基金的规模只有1200多万元。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7月3日,该基金资产净值已连续45个工作日低于5000万元,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

记者统计发现,微盘基金是上述修改合同条款的主要产品之一。比如,2024年一季度先后成立的南方中证全指计算机ETF、广发中证红利ETF和海通中证2000增强策略ETF,在二季度末的资产规模都在5000万元以下,分别为4800多万元、4200多万元以及1100多万元。

数据显示,上述18只基金中,同期有4只基金的规模在1000万~2000万元。9只基金的规模在2000万~5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鑫元全利一年定开基金、民生加银恒裕以及中银永利半年基金,截至二季度末的合计规模都在1亿元以上,分别为9.85亿元、3.09亿元、1.64亿元。

7月20日,鑫元全利一年定开基金发布的公告显示,截至7月19日,该基金已连续3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该基金“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且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番修改后,上述条款被删除,并修改为“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从投资类型上看,上述18只基金中,ETF占比最多,总计11只。其中还包括2024年热门的跟踪红利指数的基金,以及2024年以来不受资金追捧跟踪小盘股指数的ETF。其中,南方旗下共有6只基金宣布修改基金合同,其中有5只为ETF。

要修改基金合同终止条款,将原本自动清盘条款,修改为“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为何要作如此复杂的修改?

上海某基金公司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近期相关修改基金清盘条件的公告日益增多,也是对前几年行业频发同质化产品的修正。因为A股市场表现欠佳,权益基金规模持续缩水,小微基金过多,如果按过往规定就会导致批量清盘,不仅增加基金公司工作量,同时也损害了原有基金持有人利益。希望通过条款修正,能够减少基金清盘繁琐的工作量同时,也提醒基金公司克制基金发行数量。”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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