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门人”必须守住职责边界

发布时间: 2024-08-20

据司法部8月16日消息,司法部会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服务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有分析人士指出,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的背景下,管理层不断加强IPO全过程监管,对中介机构提出了更高要求。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出炉,旨在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中介机构是IPO的“看门人”

上述分析人士指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中介机构在推动公司上市和融资的过程中,发挥着“看门人”的重要作用。但部分中介机构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存在收费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结果挂钩,从而诱发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问题。基于此,有必要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收费行为。据介绍,《征求意见稿》共19条,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8月16日至9月15日。

四川安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建永在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需要全过程把控。其中,把好入口关是关键环节。公众公司IPO质量的好坏,关系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因此,从严监管、精准监管、穿透式监管十分必要。《征求意见稿》将着重从两方面发力。一是对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这三类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基本原则、行为的禁止性要求、收费依据、收费形式、收费的禁止性要求等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二是对地方政府的行为作出了规定,禁止以利益作诱导,把奖励和IPO成功挂钩,变相鼓励和纵容发行人或者中介机构实施突破底线的行为。《征求意见稿》突出重点,牢牢抓住中介机构的收费和地方政府的奖励,抓准了‘牛鼻子’。”

“对于中介机构收费的监管,有助于提升市场透明度,规范融资端行为,推动其有效担起在注册制背景下的‘看门人’责任,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有望进一步推动资本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其长期健康稳健发展。”成都某券商负责人在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规范IPO中介服务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通过明确服务收费原则、禁止上市奖励等措施,有望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刘建永进一步表示:“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质量离不开公开、公平、透明、规范的各项制度和高质量的监管。抓质量就需要从整个流程去抓,首先就是要把住入口关。中介机构是IPO的‘看门人’,因此第一关必须严格监管。中介机构需要在市场中求生存,有其自身的利益需求。公司也有上市的需求,两者在共同利益的推动下,很容易滋生财务造假、欺诈发行、违规信息披露等问题。因此,在步入资本市场的第一关就要让造假行为无处遁形,要从制度层面严格监管中介机构的行为,避免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问题出现。在收费上,《征求意见稿》细化了相关的监管准则,禁止中介机构提供类似于风险代理性质的服务。否则,放任一家不符合条件的‘有病企业’上市,最终损害的还是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其他企业也不公平。”

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

全面注册制改革实施以来,为企业上市打开了更大的空间,而对于中介机构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接受金融投资报记者采访的资深观察家李浩铭表示:“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核心特征之一是放管结合,即在‘放’的同时加大‘管’的力度,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营造良好的市场生态。同时进一步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前移问责关口,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把好资本市场的入口关。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中介机构需要增强合规意识,提高执业能力,有效发挥核查把关的作用,形成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合力。”

可以看到,近年来管理层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进一步明晰了中介机构的职责边界,强化了中介机构的勤勉尽责意识,将发行人质量的把关责任真正落实给中介机构,促使其把好“入口关”的第一道防线。

早在2022年,证监会就联合司法部、财政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注册制下中介机构廉洁从业监管的意见》,旨在加强对注册制下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发行上市相关业务活动的廉洁从业监管。《意见》主要针对注册制下的突出风险点,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廉洁自律,引导形成风险防控的内生动力和常态化机制。同时,证监会也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用好“资格罚”和“经济罚”,有效强化监管震慑。《意见》的落地进一步压实了中介机构的“看门人”责任,有助于净化资本市场生态。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IPO新增发行上市企业家数共计44家。从各IPO中介来看,保荐机构方面,海通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民生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各有4家IPO企业上市,并列保荐机构第一位。国金证券、中金公司则以3家IPO上市的成绩紧随其后;会计师事务所方面,容诚以11家PO企业上市的成绩居第一位,天健以6家PO企业上市的成绩名列第二,大华、致同、中汇则以4家PO企业上市的成绩并列第三位;律师事务所方面,中伦以5家PO企业上市的成绩名列第一,德恒、金杜、锦天城等以4家PO企业上市的成绩并列第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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