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23年全国发行销售彩票5796.96亿元

发布时间: 2024-08-28

分类型看,发行销售乐透数字型彩票1768.03亿元,竞猜型彩票2464.76亿元,即开型彩票1190.21亿元,基诺型彩票373.94亿元。

8月27日,财政部发布数据,2023年,全国发行销售彩票5796.96亿元。分机构看,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彩票1944.41亿元,体育彩票机构发行销售彩票3852.55亿元。

分类型看,发行销售乐透数字型彩票1768.03亿元,竞猜型彩票2464.76亿元,即开型彩票1190.21亿元,基诺型彩票373.94亿元,占彩票销售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0.5%、42.5%、20.5%、6.5%;视频型彩票销售0.0153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24年第13号

2023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与民政、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开拓进取,推动我国彩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工作进展顺利。现将2023年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全国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2023年,全国发行销售彩票5796.96亿元。分机构看,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彩票1944.41亿元,体育彩票机构发行销售彩票3852.55亿元。分类型看,发行销售乐透数字型彩票1768.03亿元,竞猜型彩票2464.76亿元,即开型彩票1190.21亿元,基诺型彩票373.94亿元,占彩票销售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0.5%、42.5%、20.5%、6.5%;视频型彩票销售0.0153亿元。

根据现行彩票管理规定,彩票公益金来源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和逾期未兑奖的奖金。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根据不同彩票品种,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5种类型:一是乐透数字型彩票。其中,全国性乐透数字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约为36%,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约为51%和13%;地方性乐透数字型彩票,大部分彩票游戏的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37%,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50%和13%。2023年乐透数字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625.79亿元。二是竞猜型彩票。大部分彩票游戏的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21%,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70%和9%。2023年竞猜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519.85亿元。三是即开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20%,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65%和15%。2023年即开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238.04亿元。四是基诺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30%,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58%和12%。2023年基诺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112.18亿元。五是视频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21%,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67%和12%。2023年视频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0.0032亿元。2023年逾期未兑奖奖金17.78亿元。综上,2023年共筹集彩票公益金1513.64亿元。

二、2023年全国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各50%的比例分配,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体育总局之间分别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

2023年中央财政当年收缴入库彩票公益金754.05亿元,加上2022年度结转收入58.1亿元,共812.15亿元。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彩票公益金支出535.21亿元。按上述分配政策,结合上年结余等因素,分配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310.8亿元,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分配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72.61亿元,用于国务院批准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分配给民政部25.9亿元,用于资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方面;分配给体育总局25.9亿元,用于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2023年执行中收回结余资金0.8亿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实际安排支出534.41亿元。考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收支相抵,期末余额226.22亿元。

三、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72.61亿元的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一)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1.48亿元。该项目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脱贫县已开展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补助。

(二)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1.9亿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中小学生开展校外实践活动。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1亿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各地依托省内高校建设100个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100个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四)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0.92亿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

(五)幼儿普通话教育项目0.31亿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民族地区农村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培训。

(六)教育助学项目10亿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中西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音体美走教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农村学校开展教学,以及开展特殊、急需的教师培训;资助遭遇突发灾害、紧急事件或在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校。

(七)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11亿元。该项目由民政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八)文化公益事业项目5亿元。该项目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项目。

(九)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2.58亿元。该项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出生缺陷检测、出生缺陷救助、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

(十)罕见病诊疗水平能力提升项目0.64亿元。该项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主要用于疑难罕见病多学科诊疗、罕见病遗传检测、罕见病诊疗能力培训等。

(十一)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24亿元。该项目由原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革命老区统筹实施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等。

(十二)足球公益项目1.43亿元。该项目由体育总局委托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和足球公益活动。

(十三)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2.87亿元。该项目由全国妇联委托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救助符合条件的患有宫颈癌或乳腺癌的城乡低收入妇女及开展“两癌”防治知识宣传活动。

(十四)“阳光驿站”项目0.2亿元。该项目由全国妇联委托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组织实施,2023年主要在安徽、江西、湖北、四川四省建设200个“阳光驿站”,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活动场所,并根据需求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

(十五)残疾人事业项目25.2亿元。该项目由中国残联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体育、盲人读物出版、盲人公共文化服务等。

(十六)红十字事业项目6.1亿元。该项目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大病儿童救助、红十字人道救助救援、红十字生命安全健康教育、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人体器官捐献等方面。

(十七)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区青少年示范项目0.64亿元。该项目由共青团中央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青年社会组织面向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常态化开展以思想引领、身心健康、社会融入、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关爱陪伴、社会参与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类服务。

(十八)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2.7亿元。该项目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优抚医院购置常用的医疗(康复)设备,以及与大型设备正常运行直接相关的环境维修改造。

(十九)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74.64亿元。该项目主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相对落后的西藏、新疆、革命老区等,以促进全国各地社会公益事业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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