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跨境业务改革将强化事前尽职调查和事后风险监测

发布时间: 2024-10-30

10月29日,商务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有关情况。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参事室)副局长(正局级)纪敏表示,接下来要从推进商业银行跨境业务展业改革,完善与自贸试验区(港)金融开放相匹配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机制等方面,落实金融领域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相关工作。

10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去年6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中的一些措施推广至全部自贸试验区或全国。

商务部自贸区港司副司长马成芳表示,此次复制推广的试点措施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员入境、数字贸易、营商环境、风险防控等6个方面。其中,17条措施复制推广至全部自贸试验区,包括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的新金融服务,允许外资企业内部调动专家的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该专家相同的停居留期限,完善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等。另外有13条措施复制推广至全国,包括不因原产地证书存在微小差错而拒绝给予优惠关税待遇,预裁定有效期届满前从速对展期申请作出决定,允许进口标签中标注特定形容词的葡萄酒等。

纪敏表示,过去几年,人民银行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为导向,结合推进首批自贸试验区(港)对接国际高标准试点工作,会同其他部门在自贸试验区(港)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具体包括支持自贸试验区(港)金融业高水平开放,积极推动自贸试验区(港)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持续深化自贸试验区(港)外汇管理改革,健全自贸试验区(港)金融安全网等内容。

其中,在自贸试验区(港)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方面,稳步发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试点等业务。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在上海、北京等18个自贸试验区(港)落地并推广至全国。优化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截至2024年8月末,各类主体共开立账户22.9万个,账户余额5700多亿元。2024年4月,在大湾区横琴合作区、海南自贸港推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

对于金融领域试点措施的复制推广,纪敏表示,人民银行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动落实:一是在新金融服务试点、市场准入、跨境购买金融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指导自贸试验区(港)分支机构,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二是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和外汇管理业务,继续推进商业银行跨境业务展业改革,从以事中单据审核为主,向强化事前尽职调查和事后风险监测转变。三是按照“成熟一项、复制一项”的原则,做好自贸试验区(港)金融开放创新经验的复制推广工作。四是持续完善与自贸试验区(港)金融开放相匹配的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机制,确保试点措施稳妥有序推进。

马成芳也指出,商务部将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继续建立跨部门跨地区的工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支持指导,推动部门和地方间高效协同,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复制推广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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