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内地银行,拿到香港银行牌照!

发布时间: 2024-11-01

10月31日,香港金融管理局网站披露,金融管理专员已根据《银行业条例》向莞银国际授予银行牌照,该牌照于同日生效。

莞银国际在香港特区注册成立,系东莞银行全资设立的香港子行。此前,东莞银行香港分行已于2021年3月获发香港银行牌照,并于当年9月正式开业。

莞银国际获授银行牌照

东莞银行的前身东莞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9年,2008年更名为东莞银行,最新资产规模超过6500亿元,综合实力位居广东省内城商行前列。

近年来,该行把握中央赋予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机遇,紧跟国家金融开放步伐,全力推动国际化发展战略。

其中,2021年3月,东莞银行获授香港银行牌照。随后,由东莞银行香港代表处升格而来的香港分行于当年9月正式开业运营,成为全国第一家经批准在香港开设分行的城市商业银行。

东莞银行年报披露,截至2023年末,该行香港分行资产规模超过180亿元(折人民币),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另外,东莞银行于2020年获原广东银保监局批准,在香港投资设立香港子行。2021年8月,该行在香港认缴出资10亿港元全资设立了莞银国际有限公司。

该行今年6月招股书更新内容显示,莞银国际已取得《商业登记证》,该行尚未实缴注册资本且未运营。该行将在取得香港金融管理局核发的银行牌照后开展香港子行业务。

而此番莞银国际获授香港银行牌照,也将进一步推动东莞银行综合化经营、国际化发展战略实施。

值得一提的是,9月25日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关于支持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的若干措施》也提及,“支持东莞银行在香港设立子行”。

“走出去”的城商行

原银保监会2019年底发布的《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支持银行保险机构走出去”“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在境外中资企业集中地有序发展,围绕‘一带一路’倡议,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除东莞银行外,据券商中国记者统计,还有厦门国际银行、上海银行、富滇银行、北京银行等多家城商行实现在境外的机构布局。

其中,北京银行于2008年设立香港代表处,2010年12月审议通过关于香港代表处升格为香港分行的董事会议案。不过截至目前,该机构仍以香港代表处形式存在。

根据香港金管局规定,代表处、办事处不得从事任何银行业务,其主要职责仅限于银行与香港客户之间的联系工作。

上海银行则在2013年设立香港子公司上海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上银香港”,持有限制银行牌照),上银香港还在香港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上银国际有限公司。其中,上银国际被视为该行一体化经营的境外唯一投行平台。

此外,厦门国际银行于2017年收购集友银行,成为目前在内地、香港和澳门三地唯一同时具有法人银行机构的城商行。

近两年,厦门国际银行还推动香港子公司——厦门国际投资在港上市。该行通过该公司实际控制集友银行、澳门国际银行等子公司,并由此形成“以内地为主体、以港澳为两翼”的“一体两翼”战略布局。

富滇银行也在2014年在老挝设立一家中外合资银行——老中银行。其中,富滇银行、老挝外贸大众银行分别持有老中银行51%、49%股权。

香港拟实施新银行二级制

在中资银行走出去的过程中,港澳通常是其境外布局的根基或翘板。

据了解,香港银行业长期以来实行三级管理制度,即只有三类金融机构(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接受存款公司)可以向公众吸收存款。

不过去年以来,香港金管局推进将银行三级制度简化为二级制,主要是计划将存款公司并入第二级别。

今年8月,香港金管局还发表有关银行三级制的公众咨询总结,概述咨询期间收到的主要意见、金管局对有关意见的回应,以及对于实施新银行二级制的建议。

金管局拟采纳一项安排,即现有接受存款公司于五年过渡期结束前向金管局证明其已满足有限制牌照银行的最低资本要求后,将会被转为有限制牌照银行,而无需提交新的牌照申请。

此外,升级为有限制牌照银行的接受存款公司可以继续持有、续期或展期其于升级前接受及未到期的存款,直至五年过渡期结束,但有关存款需符合目前接受存款公司10万港元存款额和三个月期限的要求。

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彼时表示,发出总结文件后,金管局将与相关各方合作,准备拟议法例修订以推行有关建议。

推进实施新银行二级制的同时,持牌银行与第二级别机构之间仍有清晰界定。

具体而言,只有持牌银行能经营活期账户和储蓄账户,接受来自公众的任何规模和期限的存款,支付或收取客户提取或支付的支票,且不受限制地使用“银行”这个名称。

香港金管局最新披露,香港的持牌银行数量为151家。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首页 - 股市 - 数据 - 市场动态 - 金融 - 产经 - 基金 - 新股 - 创投 - 科创板 - 新三板 -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联系客服QQ: 官方微信: 服务热线:18001175879

商务合作    隐私条款    免责声明    投诉反馈

Copyright @ 2024 金融谷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冀ICP备20240686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