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部门共推超充站建设,力促新能源无人配送车普及,引领绿色出行!

发布时间: 2024-06-07

6月7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联合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提出,到2028年,船舶运力结构得到有效改善;新能源公交车辆推广应用持续推进;重点区域老旧机车基本淘汰,实现新能源机车规模化替代应用;邮件快件智能安检设备广泛推广使用,寄递领域安检能力大幅提升;北斗终端应用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碳排放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强度不断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

来看《方案》5大安排:

1.实施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行动,鼓励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2.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

3.鼓励企业在符合要求地区大规模使用新能源无人配送车,提升邮件快件中转效率。

4.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

5.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交通运输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支持。


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

《方案》指出,实施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行动,鼓励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保障城市公交稳定运营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计划,引导退役动力电池所有方将退役动力电池交售至综合利用企业,积极推广小型化公交车辆、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辆。

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鼓励引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同时,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通行路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积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

在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行动方面,《方案》明确,支持内河客船10年、货船15年以及沿海客船15年、货船20年船龄以上老旧船舶加快报废更新。加快液化天然气(LNG)、醇、氢、氨等燃料动力船型研发,强化高性能LNG、大功率醇燃料发动机、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能动力电池等关键共性、前沿引领核心技术攻关,提升新能源船舶装备供给能力。

完善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运输船舶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支持LNG、生物柴油、绿醇等加注及充(换)电供应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探索建设绿色航运综合服务区,加快构建便捷完善的配套基础设施网络。


鼓励特定地区新能源无人配送车大规模使用

邮政快递老旧设备替代行动方面,《方案》提出,支持老旧安检设备更新,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安检信息化建设,强化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安检领域的应用,推动安检工作向信息化、智能化管理迈进。

开展邮政快递末端配送车辆更新,结合城市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制定新能源车辆更新计划,分阶段、分层次推进,支持邮政快递企业淘汰更新一批运输和末端配送车辆。鼓励企业在符合要求地区大规模使用新能源无人配送车,提升邮件快件中转效率。

《方案》鼓励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城郊大仓基地范围内的多式联运场站和转运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快推进智慧物流枢纽、物流园区智能化改造。支持高标准仓库、边境口岸铁路换装设施设备及应用自动分拣系统、堆垛机、电动叉车等设施设备的智慧立体仓储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推广升级标准化托盘、周转箱等物流装载器具循环共用系统。支持冷藏车等运输设备、制冷系统等冷链设施设备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改造。


引导金融机构强化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支持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方案》提出,加快提升营运货车、营运船舶等载运工具安全绿色发展水平。加快商用车能源消耗量限值标准升级,加大新能源车安全、环保标准供给。建立新能源机车及配套工程的标准体系,鼓励动力电池充电、氢燃料及替代燃料加注等配套工程建设,探索新能源机车运用、维护、检修及配套工程的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的机车全寿命周期运用体系。

《方案》还明确,要加大财政资金支持,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淘汰更新补贴,把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项目纳入中央资金等支持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加强公路养护机械装备及应急装备更新政策储备。

健全金融保险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发挥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政策工具的激励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对交通运输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支持。鼓励银行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提高融资便利度和保险保障水平。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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