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金融诈骗“升级”

发布时间: 2024-06-13

6月12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23年上海市金融犯罪案件和涉案人数在高位运行中继续呈现小幅下降,非法集资犯罪占金融犯罪比例超七成,新型金融投资诈骗犯罪呈现诈骗名目和手段的双重“升级”,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成为证券犯罪的主要类型,重点环节财务造假案件时有发生,外汇类和非法支付结算类犯罪手法翻新,利用“虚拟币”跨境转移资产风险隐患凸显。

非法集资犯罪占金融犯罪比例超七成

2023年,上海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553件884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043件1927人。案件量和人数继续呈下降趋势,案件数下降14.37%,涉案人数下降6.64%。

受理的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非法集资案件略有上升,共763件、1300人,在金融犯罪案件中占比保持七成以上。借助私募机构实施犯罪案件仍较多见,针对特殊群体“量身定制”、追逐社会生活热点的非法集资行为仍有发生。

新型金融投资诈骗呈现诈骗名目和手段的双重“升级”,不法人员利用花样繁多的金融产品和科技手段等名目“加持”,并操纵市场、自买自卖手段增大标的物价值,使得投资者甄别防范难度增加。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共7件18人。其中,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成为交易型证券犯罪的主要类型,并购重组环节成为财务造假发案重点领域,利用新三板等新市场犯罪明显增加。

外汇类和非法支付结算类犯罪手法翻新,利用“虚拟币”跨境转移资产风险隐患凸显,参与犯罪的主体呈现多样化特征。

金融诈骗类犯罪总体数量有所回升,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分别较去年增长17.54%、42.86%。贷款诈骗罪小幅下降8.33%,下降趋势小于整体金融犯罪。针对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类犯罪频现,以非法贷款中介为“枢纽”形成集中性作案。

因连续多年开展刑事司法领域相关专项行动等原因,非法经营(金融业务)犯罪、保险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部分罪名下降趋势明显。新型保险犯罪多与电商平台等新兴经济业态紧密相关,保险行业犯罪风险与其他领域发生勾连。洗钱罪案件数量回落28.57%。

黑灰产业链卷入金融从业者

《白皮书》对案件中反映出的监管“缝隙”,及新型犯罪手法法律应对不足的问题进行深度剖析。

某些领域的金融犯罪风险逐步由沿海向内地蔓延,境内外金融犯罪风险发生联结。随着我国对金融犯罪活动惩治力度不断加大,一些犯罪组织开始采取境内与境外勾连串通犯罪的方式,逃避刑事打击和侦查。

金融犯罪人员通过故意增加犯罪环节、延长犯罪链条,进一步加大资金监测、追踪和穿透的难度。利用监管规则或者行业监管“缝隙”实施违法犯罪、对金融手段和非金融手段的混合使用等,加大了犯罪识别难度,并试图逐渐形成自循环的犯罪闭环。

金融领域法律供给需进一步增强,监管规则亟须完善和明晰。如我国对“虚拟币”一直保持强监管的监管态势,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刑事司法对相关犯罪活动定位难、存证取证难与涉案资金流向监测难等现实问题,针对涉案“虚拟币”的强制措施、审计评估、价值认定、处置执行等存在争议。再如现有法律层面对期货配资业务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刑事认定存在一定困难。

金融领域监管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对非法金融活动识别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需要警惕金融创新易被金融犯罪利用、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政策红利被违法犯罪分子滥用,以及金融机构内部风控机制不足和从业人员非法执业等现象。

黑灰产业链卷入金融从业人员,掌握资金和业务优势的外部居间力量可能“反噬”金融机构。在数起操纵证券市场案件中,金融机构投资经理以管理的金融机构自营资金或者公募基金资金,为操纵市场犯罪人员提供“锁仓”服务,甚至接盘被操纵的股票。此外,掌握资金和业务优势的外部居间力量缺乏有效管理约束容易失控,进而造成金融机构被“反噬”。如在期货市场中,期货居间人违规跨界实施非法经营,部分期货公司成为非法牟利工具。

金融违法犯罪时空转移,犯罪网络化情况严重。非法广告网络蔓延,“金融网红”、非法平台引流现象突出。被告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金融犯罪,通过科技手段“加持”业务操作,非法获利丰厚。利用网络支付系统和平台快速集结资金转移出境,利用游戏币、网络直播洗钱案件也逐步浮出水面,因隐匿性强,导致追赃挽损困难。

推进金融重点领域立法

针对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白皮书》提出以下建议:加强涉外法治研究,守住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进一步加强金融国际规则供给和惩治犯罪的国际合作,健全检察环节金融犯罪嫌疑人追逃追赃、违法所得没收相关制度;关注违法犯罪风险的跨境传导,协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对金融业务的境内外机构监管统合路径优化。

加快形成金融检察综合履职范式,以数字检察赋能提升检察专业素能。检察机关将在金融要素集聚的陆家嘴、外滩筹备设立金融风险防范综合履职基地;加强能动履职,推动构建金融市场违法犯罪行为的行政、刑事、民事立体追责机制;紧密结合金融市场发展趋势,运用好数字监督手段助力金融司法办案、预警防范金融风险,以数字检察赋能专业素能提升。

进一步完善金融领域的监管统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高度重视跨境交易引发的交易风险和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境内和境外机构的监管统合;在不断强化对场内产品监管的同时,加强对远期、场外期权、互换等场外产品的监管;针对当前非法金融高度网络化的违法犯罪趋势,进一步加强推进统合行政监管的执法力量。

此外,《白皮书》还提出,健全金融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同治理金融生态环境。继续强化金融机构风险防控和合规管理,强化审慎合规经营理念。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建设诚实守信的金融市场环境。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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