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红线”触雷,再一家遭罚,警惕风险,速览详情!

发布时间: 2024-06-27

日前,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渝农商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等违规事项,被处以110万元罚款。

记者注意到,这是金融监管总局系统今年以来对银行理财公司开出的首张罚单。银行业人士表示,监管对理财业务快速处置机制从快从严,有助于银行理财公司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利益。

渝农商理财被罚110万元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渝农商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渝农商理财”)。

罚单显示,渝农商理财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理财产品宣传推介材料审查不到位。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对渝农商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这是渝农商理财成立以来首次遭到金融监管部门的处罚。渝农商理财是全国农商系统、西部地区首家理财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管理理财产品规模近1400亿元。

多家理财公司踩“30%红线”

记者梳理近年罚单发现,渝农商理财并非首家因为“30%红线”收罚单的银行理财公司。

2022年9月,农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存在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同业理财产品未持续压降等违规事项,被罚款240万元。

2022年5月,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存在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等违规事项,被罚款460万元。

2022年5月,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存在全部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证券的市值超过该证券市值的30%、公募理财产品持有单只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0%等违规事项,被罚款430万元。

记者查询发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对“30%红线”有明确规定,同一金融机构发行的全部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单只证券或者单只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证券市值或者证券投资基金市值的30%。

“目前,银行理财公司已经成为理财产品的主要发行主体,其投资范围较广,脱离母行独立运营。”对于理财业务监管趋势,融360研究员刘银平认为,未来银行理财公司将成为重要监管对象,风险隔离、产品合规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将成为重点关注领域。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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