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涉企违法行为监督,严格“小案重罚”,确保法律公正。

发布时间: 2024-07-10

概要: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强调将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特别是对涉企“小案重罚”等违法行为的监督。曾有个体户因销售一瓶过期葡萄酒被重罚,申诉无果后,最高检介入并促其纠正。张雪樵称此类处罚违反法律精神,应确保“过罚相当”,并加强涉企行政诉讼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雪樵在7月8日的“行政检察与民同行,助力法治中国建设”新闻发布会上,以坚定而有力的声音,为我们揭示了下一步行政检察工作的新动向。他明确指出,检察机关将坚决加强对那些涉及企业“小案重罚”、“重复处罚”以及“同案不同罚”等监管执法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

这一举措,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更体现了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深度参与和积极助力。我们坚信,在检察机关的严格监督下,这些不公正的行政违法行为将得到有效的遏制,法治的阳光将普照每一个角落,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环境。

近日,一个震撼人心的案例引发了广泛关注。一位年逾古稀的74岁个体经营户曾某,因不慎销售了一瓶价值78元的过期葡萄酒,却意外地遭受了高达5万元的巨额罚款。面对如此沉重的处罚,曾某深感不公,他坚信这样的处罚过于严厉,远超过了他作为一个小本经营者的承受能力。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曾某毅然决然地走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历经一审、二审、再审,长达六年的诉讼时光里,他不断寻求公正,然而申诉之门却似乎始终紧闭。

幸运的是,在这个关键时刻,最高人民检察院伸出了援手。他们深入当地,召开了公开透明的听证会,搭建起了一座连接“官民”的桥梁,为曾某提供了一个与行政机关对话的机会。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行政机关主动审视并纠正了之前的处罚决定。

这一案例不仅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更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不懈努力。让我们为曾某的不懈追求点赞,也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正义之举喝彩!

“在这个引人注目的案件中,我们见证了一个深刻的社会问题——’小过重罚’的严峻现实。张雪樵在发布会上的声音掷地有声,他深刻指出,在现实操作中,对于那些辛勤劳作的小摊小贩、努力打拼的小微企业,不当的行政处罚竟然违反了’过罚相当’的公正原则,以高额罚款作为惩罚,这不仅背离了法律的初衷,更与我们所追求的公平正义背道而驰。

这样的处罚不仅严重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对他们生产生活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使他们难以继续前行。更重要的是,这样的处罚方式无法促使他们真正认识到错误,更无法激发他们改正错误的决心。相反,它可能让他们对法治产生怀疑,削弱了对法律权威的信任。

因此,张雪樵强调,检察机关必须挺身而出,肩负起法律监督的重任,确保法律的公正实施,维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让法治之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公平正义成为我们社会的坚实基石。”

“张雪樵强调,在行政执法的庄严舞台上,我们必须秉持法律的威严与公正,不仅要坚决严格执法,更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精髓。在维护社会秩序与公平正义的征途上,我们必须谨防‘小过重罚’的偏颇,以免给公众带来不必要的恐慌与误解;同时,也要警惕‘重过轻罚’的疏漏,确保法律的震慑力得以充分体现。我们应明智而审慎地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每一次处罚都能精准匹配违法行为的性质与程度,真正做到‘过罚相当’,让法治之光普照每一个角落。”

张雪樵深入剖析指出,在我们检察机关严谨办案的实践中,不容忽视地察觉到某些针对企业的行政处罚案例,出现了“小错重罚”、“相似案情不同处遇”等明显有失公允的“过罚不当”现象。为切实保障企业经营权益,我们检察机关将毅然肩负起责任,强化针对经营主体的行政诉讼监督力度,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与合理性,坚决推动行政处罚走向更加符合比例原则的道路。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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