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财务顾问执业质量评价办法将修订,严格A类券商评选标准

发布时间: 2024-07-31

界面新闻从业内获悉,近日,为引导证券公司切实履行“看门人”职责,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中证协向券商下发了《证券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 (修订草案) 》,并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草案》为提高评价的科学性、适应性,更好发挥声誉激励约束作用,具体修订了五大发那个面内容:

一是调整纳入年度评价范围的注册制项目的时点标准。考虑到已披露但未受理的项目未进入审核注册的程序,无法对项目质量作出评级,故将纳入年度评价范围的注册制项目由评价期内首次披露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项目调整为评价期内被交易所受理的项目。

二是严格A类公司评选标准,增加对项目数的最低要求。被评为A类的证券公司,除综合得分应位于前20%外,还应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故将《评价办法》第五条修订为“原则上得分排名前20%且项目数在行业平均数以上的证券公司为A类”。

三是完善项目质量指标的评分方法。用各个项目质量得分的平均数作为公司项目质量指标的得分,将项目撤否等终止情形在单个项目质量得分中体现,并按照交易所审核规则区分终止原因进行三档差异化赋分。未发生终止情形的项目质量评级为A、B、C的,对应得分调整为50、40、25分,终止项目按照不同情形分别赋40、20、0分。

四是完善业务规模指标的赋分方法和权重。原《评价办法》采用分档计分的方式,对参评公司的业务规模从高到低划分5档分别赋5、4、3、2、1(10、8、6、4、2)分,虽然计算方法简单,但得分区分度不高。为更精准体现不同公司业务规模的差异情况,将业务规模按照每家公司的排名逐一赋分,使得分实现阶梯式变化,避免跳跃式变动,保留分数差异但不过于悬殊。

中证协以每年参评40家公司为例,交易金额、业务净收入得分从高到低依次为:5、4.875、4.75、……、0.375、0.25、0.125。考虑到项目数更能反映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影响力,且业务净收入有一定滞后性,故将项目数指标的权重由5分调整为10分,将业务净收入指标的权重由10分调整为5分。

五是删除业务创新指标、核准制相关表述。2023年12月发布的《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中已设置评价调整指标,主要反映证券公司发挥投行业务功能、落实专项工作、规范创新发展等情况,为避免重复评价,财务顾问评价中不再评价业务创新情况,故删除业务创新指标相关表述。全面施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后,2024年及之后的评价不再涉及核准制项目,故删除核准制项目相关表述。

2023年12月25日,证券业协会公布了2023年证券公司财务顾问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结果:共计41家券商参评,评价结果A类5家、B类28家、C类8家。

相比2022年,2023年参评券商总数增加2家、A类券商数量减少3家、B类券商数量增加5家,C类券商数量保持不变。

2023年获A类5家类券商分别是:国泰君安(601211.SH)、中金公司(601995.SH)、中泰证券(600918.SH)、中信建投(601066.SH)和中信证券(600030.SH)。

事实上,自去年8月证监会发布阶段性收紧IPO和再融资的政策后,越来越多的券商将目光投向北交所和并购重组业务。彼时,记者在采访中就了解到,从过往经验看,IPO和再融资收紧甚至暂停的政策,往往出现在二级市场低迷、整体估值较低的时期,很多优质的上市公司价值会被低估,此时也是市场结构调整,并购业务快速发展的良好契机。

当年12月12日,国投资本的路演活动中,在被问及未来如何应对股权融资业务时,国投资本表示,未来国投证券投行将主动适应从增量市场到存量市场变化,做好中长期业务布局,其中一点就包括重点拓展投行并购融资业务,加强投行委内部的资源整合,并依托集团战略,提高业务撮合能力。

下一步,中证协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督促券商归位尽责,更好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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