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投观察:当风投也开始刚性兑付!回归初心共塑良好生态才是最优解

发布时间: 2024-08-21

日前,有律师事务所发布《VC/PE基金回购及退出分析报告》指出,目前大约13万个项目、涉及一万多家公司陆续面临退出压力;同时,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人民币基金为统计口径,目前风投、私募使用回购权的项目比例超90%。这组数据可谓将近期以来业界对一级市场创业企业频频被要求回购的话题,推向了巅峰。

近段时间以来,一级市场频繁有创业企业被投资方要求回购股权,尤其是国内头部创投机构深创投密集向被投企业发起回购诉讼,业界对该现象基于不同立场、不同视角的讨论如潮涌至,热闹非凡。

在一级市场投融资中,创业企业与投资方签订回购条款/对赌协议非常普遍,一般来说,该协议会约定,在企业业绩不达预期、未能如期上市等情形下,投资人有权要求企业回购公司股权,以此来保障投资方及其背后出资方的资金安全和投资权益。

实际上,在过去十年里,大部分国内的创业公司在融资时都曾签署这样的协议,只不过经济上行阶段,大部分公司即便创业失败、触发对赌协议,也没有被要求回购或被起诉,因为彼时很多创投基金是能盈利的。发布上述报告的礼丰律师事务所指出,在2019年之前,投资方直接逼迫公司回购的情况较为少见。

如今回购的情况如何,上述报告展示:回购案件里,90%起诉方把创始人列为被告,其中10%的创始人沦为失信被执行人。此外,据该律所抽样公开披露的案件,真正发生的回购里,平均每家公司只能还上法院判决金额的6%。

回购现象泛滥、风投“债权”化背后是一个系统性、结构性的压力在传导。近两年经济步入下行周期、资本市场环境生变,创业企业自身发展遭遇重重挑战,上市计划也未能如期进行,进而,创投基金陷入了退出困境,也因此,创投基金背后的出资人便会启动一连串的追溯、审查、问责等,创投基金只好“按章办事”,执行当初的回购协议。然而,即便走到诉讼一步也没有“赢家”,创业者无力回购、投资人拿不回投资款。

毫无疑问,众多手握创新技术、怀揣创业梦想的创业者是当前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动力源泉,而浇灌并培育创新企业成长的创投基金则是耐心资本的有效样本,只有让二者回归初心、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才能活跃整个中国的创业创新创投生态。

一方面,创业者在攻坚核心技术的同时,要理性评估自身情况是否适合向风投机构融资,更不能拿了融资后膨胀自我;另一方面,投资机构要引导出资人理性看待风险投资的本质,不能误导其产生保本退出的假象。

事实上,私募股权投资本身就没有“刚性兑付”的要求,因此,回购协议既不能实现投资人或出资人所谓的“保本退出”,更不能成为投资机构免责的理由,整个行业应全链条回归风险投资“敢于承担风险”这一本质。对投资机构而言,更重要的是炼好“火眼金睛”,充分识别并发现企业长期价值,同时强化风控能力,以此获得正向的投资回报,这才是对出资人最好的交代。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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