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购房支持政策不断。
9月5日,针对有媒体报道的海南省海口市发布楼市新政内容,证券时报记者致电海口市住建局进行求证,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政内容属实,已经开始执行。
根据海口楼市新政,在海南省落户即享海口本地居民同等购房待遇。同时,鼓励“以旧换新”,挂牌出售海南省原有住宅,可在海口换购一套商品住宅。
9月4日,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发布了16条稳楼市新政,其中提出,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持房票购买新房给予购房奖励、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动态调整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等。
海口出台两项购房新政
9月4日,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海口市住建局召集当地部分房企代表召开座谈会,会上该局相关负责人宣读了海口房地产两项新政。
一是优化海南省户籍居民购房政策。凡落户海南省的人员,自落户之日起享受本地居民同等购房待遇。实施要求是,在审核海南省户籍居民购房资格时,不再审核落户时间,也不再区分是否属人才引进落户。
二是鼓励“以旧换新”,满足改善性购房需求。凡是挂牌出售其本人或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海南省的住宅,均可在海口市换购一套商品住宅。实施要求是,换购时只需将原有住宅挂牌出售,不需要等待成交,也不再审核其本人或家庭成员的购房资格,均可换购一套。换购申请人提交的资料,须包括挂牌信息,在网络平台挂牌的,提供截图和链接(须体现挂牌出售住宅的地址和房号);在中介机构门店挂牌的,提供中介机构出具委托销售的证明。挂牌出售海口市的住房,申请换购时提供房源核验码(特殊情况可线下审核是否属可售房源);挂牌出售海南省其他市县的住宅,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
9月5日,针对该新政内容,证券时报记者致电海口市住建局进行求证,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政内容属实,已经开始执行。
对此,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海口新政取消了社保个税缴纳要求,取消了只能买一套的限制。之前的规定是,2018年4月22日后户籍迁入海南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税或社保证明。这意味着,海南退出了2018年全域限购后对新增户籍人员购房的限制,改为新老户籍同等待遇,落户就可购买两套,二孩及以上家庭可买三套,且在执行中不再审核落户时间。
李宇嘉同时指出,海口此次“以旧换新”政策意味着,海南省原有住房挂牌后提供材料证明就能再买一套,不需要审核购房资格。对于已买房的海南户籍改善需求群体来说是一项利好,增加了一个购房名额。
李宇嘉认为,海口新政有利于吸纳更多人口和人才,也有利于增强海口楼市的去库存能力。
赣州龙南发布16条稳楼市新政
9月4日,据“龙南发布”公众号消息,近日,龙南市政府发布了《龙南市加大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共有16条措施。
其中提出,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龙南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和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米的,给予不低于房款0.5%的消费补贴;建筑面积大于90平方米的,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给予不低于房款0.75%的消费补贴,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给予不低于房款1%的消费补贴。
同时,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三孩家庭,自措施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龙南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分别给予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另外,逐步推行房票安置。在城市征地拆迁、城市更新等涉及房屋征收中逐步推行房票安置。持房票购买龙南市新建商品房的,由财政给予不低于400元/平方米的购房奖励。
此外,促进居民住房“以旧换新”。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居民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以居民旧房置换房企定向新房”,旧房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购买,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包销,或协调第三方购买。
新政还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后,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现“既提又贷”。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间隔时间限制。居民在购房地无成套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已结清并再次申请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另外,动态调整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根据市场价格动态调整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若连续3个月环比下降且累计幅度超过10%,则及时下调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打通房产置换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