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土地制度改革,自然资源部最新发声

发布时间: 2024-09-19

9月19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副部长刘国洪、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吴海洋等对备受关注的土地制度改革等问题答记者问。

刘国洪表示,自然资源部将从三个方面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一是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行“以补定占”。二是完善建设用地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土地要素精准保障水平,同时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常住人口增加相协调的配置机制。三是健全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政策体系,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服务平台,健全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体系,完善土地收储机制等。

在优化土地管理方面,吴海洋还表示,下一步,自然资源部将持续优化土地管理,强化主导产业、重大项目要素支持,不断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效率,保障各业用地合理需求。

从三方面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其中对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系统部署。

对于自然资源部将推出哪些落实举措,刘国洪表示,自然资源部将按照三中全会部署,聚焦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战略实施,在严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前提下,从三个方面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土地资源更好地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第一,立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针对近年来耕地保护出现的新情况,把各类占用耕地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以补定占”,强化省级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控。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耕地占补平衡作为省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耕地保护经济奖惩机制,真正做到让保护耕地的地方不吃亏、让保护耕地的农民得实惠。

第二,立足高效衔接宏观政策与区域发展,完善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围绕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等,根据各地资源禀赋条件和功能定位,进一步提升土地要素精准保障水平,让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同时要围绕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与常住人口增加相协调的配置机制。

第三,立足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健全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政策体系。一方面,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进一步激活农村存量土地资产,保障乡村全面振兴用地需求。完善建设用地二级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服务平台,促进存量土地使用权交易。另一方面,健全盘活存量土地的政策体系。加强规划统筹,引导有序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完善土地收储机制,更好发挥开发储备、供应调节作用;加大政策激励,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复合利用,探索用途合理转换,总的目的是不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不断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效率

对于如何优化土地管理、保障项目用地需求,吴海洋表示,近年来,自然资源部门在严守红线底线、促进节约集约、维护农民权益的前提下,持续完善了用地政策,不断优化土地管理。

一是改革土地计划管理制度,分类精准保障用地指标。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对重大项目用地“应保尽保”,由国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对其他的项目用地,实行了计划指标的安排与存量土地的盘活相挂钩的机制,倒逼企业和地方节约集约用地。同时,为每个省(区、市)安排了基础计划指标,保障省级党委政府重大战略、重大产业项目、重要民生工程用地的需求,对脱贫县持续安排专项计划指标、单列农民住宅建设的计划指标,支撑乡村的全面振兴。总而言之,只要是符合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的有效投资项目,合理用地需求都能给予计划保障。

二是优化用地审批制度,支持建设项目及时落地开工。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做深项目前期工作,简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支持重大项目立项提速;对能源、交通、水利、国防等重大建设项目,出台先行用地、临时用地、分期分段报批等政策举措,保障这些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同时,督促地方依法调整公布新的征地区片价,严格履行土地征收程序,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三是简化许可事项,促进营商环境改善。发挥“多规合一”优势,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合并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用地批准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土地核验与规划核实等事项。同时,规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等事项,推进规划许可电子证照应用。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全程网办”,推动实现“交地即交证”“竣工即交证”。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土地管理,强化主导产业、重大项目要素支持,不断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的精准性和利用效率,保障各业用地合理需求。”吴海洋说。

校对:王锦程

特别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造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首页 - 股市 - 数据 - 市场动态 - 金融 - 产经 - 基金 - 新股 - 创投 - 科创板 - 新三板 -

本站不良内容举报联系客服QQ: 官方微信: 服务热线:18001175879

商务合作    隐私条款    免责声明    投诉反馈

Copyright @ 2024 金融谷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冀ICP备20240686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