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以来法院审结非环境资源类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1026件 三成涉国有财产保护

发布时间: 2024-12-30

检察公益诉讼是强化司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制度设计。12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凝聚司法合力 助推依法行政”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第二批)。据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一级高级法官王晓滨在会上介绍,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人民法院审结环境资源以外的其他各类行政公益诉讼一审案件1026件,同比上升51.8%。其中,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较多,分别占比30.2%、18.31%。

自2017年7月1日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8.9万余件,发出检察建议78.9万余件,整改率达98.8%,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6000余件,99.1%得到了裁判支持。2023年7月至2024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万余件,发出检察建议13万余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00余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副厅长徐全兵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行政公益诉讼在回应民生关切、助推依法行政、促进社会治理、凝聚保护合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4年是党中央部署“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十周年,在重要历史节点上,“两高”本次共同选编了7件行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有的是防范燃气工程重大安全隐患,也有规范国有财产收缴。典型案例涉及的行政机关包含农业农村、住房建设、文化旅游、城市管理、邮政管理等职能部门,与社会经济发展、人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联系紧密。

在规范国有财产收缴相关案件中,湖南省株洲市某促进中心(下称“某中心”)系株洲市科学技术局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其办公场地由株洲市科学技术局无偿提供。2019年12月,某中心与某科创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后,某中心未与其续约亦未收取租金,但该公司继续使用涉案办公场地。在该案件中,公房出租收益为经营性国有财产,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防止相关部门“不作为”导致国有财产流失。

国有财产被非法占用,直接导致国有财产流失,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检察机关向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持续跟进监督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后,行政机关依法提起上诉,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二审法院继续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督促行政机关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清缴出租收益并申请撤回上诉,有效消除了国有财产流失的风险。

“这些案件反映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不同的诉讼环节中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责任担当。”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将务实推动行政公益诉讼的高质量发展,切实发挥司法机关在国家治理中的支撑和服务作用,以法治之力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校对:廖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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