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家健康成长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
《措施》共分为六大点、十九条具体措施。在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方面,《措施》提出要打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包括积极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不断扩大“免申即享”政策覆盖面;建立企业家诉求收集、转办、督办、反馈快速响应闭环机制;推行“首席服务员”制度,推动“无证明省份”建设;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进千企”“万名干部下基层”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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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发挥企业家生力军作用方面,《措施》提出,要鼓励企业家创新发展、引导企业家积极投身新福建建设和支持企业家参与决策。包括支持企业家领衔国家及省级重大创新任务和工程,推进“揭榜挂帅”,努力突破“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支持企业家用好福建省自由贸易试验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多区叠加”政策优势;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探索特聘企业家为营商环境“观察员”等。
在强化企业家正向激励方面,《措施》提出要优待厚爱企业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提升企业家综合能力素质。包括稳妥做好推荐优秀企业家作为各级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工作,聘请优秀企业家担任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顾问;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用好省属国有企业经营投资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机制,充分调动和保护国有企业负责人担当作为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家培养企业家”,健全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制”,优选一批著名企业家担任青年企业家导师等。
在加大企业家权益保护力度方面,《措施》提出,要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和加强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包括加大对拖欠企业账款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防止“小过重罚”、“类案不同罚”;发挥福建省国家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作用,重点加大对龙头企业、链主企业海外维权指导力度,加强海外知识产权案例和风险预警等信息共享与交流;建立健全企业涉案财产规范处置机制,依法规范适用强制措施等。
此外,《措施》还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打造一流企业家队伍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包括探索设立闽商博物馆,打造“新时代闽商”品牌;建立健全企业家信用修复机制;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对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把企业家队伍建设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规划;各级工商联、企联、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将企业家集中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相关职能部门等。
《措施》还指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促进企业家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大力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落实政策措施,稳定企业家预期,推动企业有感、市场有力,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